國家計劃內統招 國標代碼👩🏼✈️:13767 福建省報考代碼🧛🏻♀️:4043
MK咨詢熱線🧑🏻🌾:0592-3668017/3668015/3668016
MK体育文件
MK体育學術不端行為查處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學術道德是科學研究的基本倫理規範🤸🏽♀️,是提高學術水平和研究能力的重要保證。為弘揚MK体育優良的學術傳統,進一步規範學術行為,嚴明學術紀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MK体育實際🚣🏽♀️,特製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在學術活動(申報課題👩🏽✈️、科學研究、報告研究結果和評價學術成果等)中學校在職的教職員工👒、訪問學者和進修教師🪬,以及以MK体育名義從事學術活動的其他人員💡🌃。
第二章學術道德規範
第三條 從事學術活動應牢固樹立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自覺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並遵守下述規範:
1.學術研究若涉及到他人已有研究成果,應充分尊重他人知識產權🍙。正確對待學術榮譽,尊重他人學術成果,反對抄襲剽竊,反對偽造、篡改文獻資料、實驗數據,自覺營造良好學術風氣,勇於承擔學術責任。
2.在學術成果中引用他人成果,必須註明出處;被引用部分不能構成引用人作品的主要部分或者實質部分🩴;從他人作品中轉引第三人成果,應註明轉引出處👞;參照而未引用他人成果,或受別人成果啟發而未直接使用他人成果,也應做出說明並列出參考文獻。
3.學術成果應遵守國家有關規定,通過正規渠道予以發表👐🏼。
4.合作的學術成果除另有約定者,應按照在學術成果產生過程中所做貢獻大小的原則確定署名先後📕🤟。所有署名作者應對自己完成的部分負責,其中第一署名作者和通訊作者應對整篇論文或著作負責。學生為第一作者而指導教師為合作者的研究成果🎗,指導教師應負主要責任🚵🏼♂️。
5.凡接受合法資助的研究項目,其最終成果的內容和形式應與項目申請書和立項通知相一致;若需變動,應事先征得資助方和項目批準方的同意。研究成果發表時,應按照要求標註項目來源🧖🏽♂️、資助單位和項目批號♠️。
6.不得利用職務便利或學術地位🙆,學術評議、評審權力👳🏼♂️,為個人或單位謀取不正當利益。
7.不參加與本人專業領域不相幹的成果鑒定、論文評閱或學位論文答辯等活動🥷🏻。
8.在學術評價中應牢固樹立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堅持客觀、公正、科學的原則🥁,堅持同行專家評價和回避製度。在對自己或他人的成果進行評價時,不徇私情,杜絕權學、錢學交易等腐敗行為。評價機構和評價專家要對其評價意見負責,涉密的應該保密,對不當評價、虛假評價、泄密、披露不實信息或惡意中傷等造成的後果承擔責任。評價意見措辭要嚴謹💃☔️、準確🛡,慎用“原創🧑🏽🍼🛁、首創🏃🏻🤾🏼、首次、國際領先、填補重大空白”等詞語。
9.進行國際交流與合作時,應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政策的規定。
第四條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被視為構成學術不端行為:
1.剽竊、抄襲他人學術成果;
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3.偽造科研數據、資料、文獻、註釋🧒🏼,或者捏造事實📈、編造虛假研究成果🤷🏽♀️;
4.未參加研究或創作而在研究成果👮🏼、學術論文上署名,未經他人許可而不當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註明他人工作;
5.在申報課題、成果🧘🏽♂️、獎勵和職務評審評定等過程中提供虛假學術信息;
6.有償發表論文🫂、買賣論文、由他人代寫或為他人代寫論文的;
7.其他嚴重違反公認的學術準則🧑🏻🦱、違背學術誠信的行為❤️,根據相關學術組織或者高等學校製定的規則🧑✈️,屬於學術不端行為的🥾。
第五條 有學術不端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𓀂🤵🏻♀️:
1.造成惡劣影響的;
2.存在利益輸送或者利益交換的;
3.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4.有組織實施學術不端行為的;
5.多次實施學術不端行為的。
第三章懲處
第六條有上述違反學術道德規範的MK体育教職員工⚜️,經查實🪪,應對由此產生的影響和損失承擔責任🤸🏻。學校視情節嚴重程度🏇🏽💂🏻,對當事人分別給予如下處理🙏🏿:
1.通報批評;
2.終止或者撤銷相關的科研項目🫦,撤銷學術獎勵、榮譽稱號7️⃣🏋🏻,並在一定期限內取消申請資格🤞🏻🙇♀️;
3.警告🧓🏽、記過🖤;
4.降低專業技術職務等級、撤銷專業技術職務或行政職務🛀🏽;
5.開除或解聘;
6.法律、法規及規章規定的其他處理措施。
認定為學術不端行為且情節嚴重的,對責任人給予第4項或第5項規定的處理。
學生有學術不端行為的,還應當按照學生管理的相關規定🐿🤡,給予相應的學籍處分😿。
第七條校學術委員會負責評估學校學術道德方面的方針👮♂️、政策和存在的問題🚠,對本規範適應對象的學術道德問題進行獨立調查📣,並向校長辦公會提供明確調查的結論和處理建議。
第八條校學術委員會辦公室(掛靠在教務科研處)負責受理對學術道德問題的舉報✍🏻。學術委員會辦公室應在接到舉報後五個工作日內,會同該學科的學術委員會委員和所在系部共同討論,並聽取被舉報人的申辯👱🏻♂️、解釋👨🦯➡️,然後決定是否對該項舉報正式立項調查。
第九條對正式列入調查的舉報,由學術委員會辦公室通知被舉報人,並請相關院部學術委員在一個月內,對有關事實和結論進行認定。如有必要,可分別通知舉報人🤹🏼♂️、被舉報人和證人到會說明情況或提供證據🧐⛸。如果調查對象涉及院部負責人或學術委員會成員,學術委員會主任可指定專門工作小組對舉報事實和結論進行認定。
第十條學術委員會委員涉及學術道德問題⛏,或與當事人有近親屬關系👨🏼🎓,應主動回避,退出調查🐢。當事人有充足的理由證明上述人員與自己有特殊利益關系🖖🏿,不宜參加調查🤟🏽,經學術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要求相關人士回避。
第十一條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在受理舉報過程中,必須采取適當措施🐊,保護舉報人和證人😒。
第十二條學術委員會辦公室將審議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舉報人和被舉報人。如果被舉報人對審議結果不滿,可要求學術委員會舉行公開聽證🙆🏻♂️,重新審議。
第十三條校長辦公會根據學術委員會的建議,正式決定給予當事人行政處分。並撤銷所有通過該項違反學術道德行為而獲得的獎勵或其他資格🚽。如當事人的行為侵犯其他個人或單位的權益📆,在給予行政處分的同時,可責令其向有關個人或單位公開賠禮道歉⌨️,補償損失。
第十四條處分應製作處分決定書,並送達當事人📜,當事人在收到處分決定書後30日內,可向上一級主管機關提出申訴,申訴期間內不停止處分決定的執行。處分決定應同時通知舉報人。舉報人如認為處分不妥🔘,可在接到通知後30日內👩🔧,向上一級有關主管機關提出異議。
第十五條在校長辦公會做出處分或組織處理的決定以前🌒,除非公開聽證👨🏽🦳,一切程序和資料均應保密,所有涉及人員不得泄露調查和處理情況。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規範由校教務科研處負責解釋。
MK体育
2013年11月20日製定
2019年3月18日修訂